石家莊部分市民晚交暖氣費 反被被收費
??2016-06-07 閱讀:10
隨著供暖陸續進入工作狀態,暖氣費早在之前市民就應該全部交清。然而,石家莊市部分市民卻因晚交幾天暖氣費,被收取滯納金。經過一番較量后發現,反被"被收費"。究竟發生了什么事情呢?
據圣勞倫斯獲悉,業主由于晚交了暖氣費,就被要求繳納滯納金。一些業主對此心存不滿,更是疑慮重重,向熱力公司投訴,被告知收取滯納金只針對物業,令他們紛紛趕到"被收費"了。
石市豐河苑有業主爆料,自己去繳納今冬采暖費,由于晚交了幾天,被要求一并繳納滯納金。為了能正常采暖,業主最終還是繳納了這部分費用,但是他感覺收費不合理,于是向熱力公司投訴,卻被告知熱力公司只是針對物業收取滯納金,不針對個人。但是,該業主說,在他表示繳納滯納金不合理時,物業曾拿出了一張通知,上面蓋有熱力公司的公章。
據了解,供熱公司確實有按天收取千分之五滯納金之說,但是只針對物業公司,而不是個人。相關單位工作人員表示,業主可以與物業進行協商,盡量找到適合的解決途徑,或者向物價部門投訴舉報。另外,市民一定要保存好手中的票據,以作為收費憑據,方便核查。
然而,目前河北省對采暖滯納金沒有明確的規定,對于滯納金的收取標準更是沒有明文規定。所以,滯納金不屬于價格范疇,應該遵循業主和物業之間的合同約定。物業可以提前通知繳納暖氣費的截止日期,作為采暖用戶也應該盡早繳納暖氣費,盡量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和損失。
圣勞倫斯提醒,供熱是一項面向公眾的服務,應該以便民為宗旨,出現問題后應遵循公平、公正的原則,不應該把所有的問題都讓給居民。滯納金該不該收,怎么收,收多少,不能熱力公司自己規定,而是要由相關部門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,讓市民和供暖企業按章程辦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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